选择一所学校总是很棘手——尤其是当父母分居并且不住在同一个郊区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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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来说,为您的孩子选择一所学校被法院认为是一项“重大的长期决定”,应该由父母双方共同做出。 然而,众所周知,这在理论上很好,但在实践中并不总是……
父母可能无法就送孩子上学的地点达成一致的原因有很多——从地点、宗教、费用等等。 如果您无法达成协议,则通常由法院决定。 在做出决定时,法院将考虑多种因素,包括:
- 学校的位置,与每个家长的家和孩子的主要住所有关。
- 孩子上学或不上学的任何文化或宗教动机。
- 每所学校的费用,以及每位家长为这些费用做出贡献的能力。
- 孩子表达的关于他们上哪所学校的任何愿望。
案例分析: Allinson & Eadie [2020] FCCA 3558(16 年 2020 月 XNUMX 日)
此案涉及一名 6 岁儿童。 父亲和母亲住在不同的郊区,相隔大约 30 分钟。 母亲希望孩子去距离她 10 分钟车程、距离父亲 20 分钟车程的天主教学校。 她提议她将支付学费(不重要)。
父亲心目中的另一所学校,他认为能更好地满足孩子的需求,距离母亲 25 分钟车程。 每个家长都有自己的理由相信他们选择的学校更适合孩子,但宗教方面不是问题。
孩子大部分时间都在母亲家度过,每两周在父亲家住五个晚上。
父亲提议,由于他不工作,所以他比母亲更有空。 如果在学校出现问题,他将能够接他并在这方面更加灵活。 然而,没有任何迹象表明,如果在孩子留在家中期间有必要,母亲将无法做出适当的安排来接走孩子。
由于两所学校都会满足孩子的需要,法官认定最重要的方面是孩子从他们度过最多时间的家——母亲家——去上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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